一、新疆书记员薪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其薪酬标准参照新疆新招录公务员薪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交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如在服务期中,工作不能胜任的由用人单位随时予以辞退;当年考核定等为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辞退;工作人员被辞退、自行辞职或服务期满被解聘的,用人单位不予任何补偿,不再具有相应身份,也不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新疆书记员薪资参考新招录公务员标准,而公务员工资主要有4个部分组成(职务工资+级别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工资)。基本工资指的就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这两项有全国统一标准,由中央财政统一支付;绩效工资实际上是指公务员的年终奖,只要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的公务员均可享受。即便是公务员,不同岗位的工资也有高低不同,职务和级别越高,相应的工资也越高,除了职务级别以外,影响公务员薪资水平的还有地区因素。
二、新疆公务员薪资标准
(一)基本工资:
1、办事员2800元;科员3000元;副科级 3100元;正科级 3300元;副处级 3600元;正处级 4000元;副厅级 4400元;正厅级5000元;副部级 5500元;正部级 6000元。
2、办事员三周年按科员对待;科员五年按副科级对待;副科级十周年按正科级对待;正科级十周年按副处级对待;副处级十周年按正处级对待;初次套改以累计年限对应的职务待遇确定基本工资。
(二)工龄工资:
每年60元,以虚年计算,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三)奖励工资:
每月300元,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次年1月停发,直至考核合格的次年1月继续发放。三年一调。
(四)补助工资:
1、车补,随工资每月发放,标准=基本工资÷5,逢一进十。
2、取暖补助,一年发放一次,标准=基本工资÷3,逢一进十。
3、出勤补助,正常上班每天30元,无故不至每日扣发30元,经单位领导批准的病假、事假和国家规定的节假日等0元。三年一调。
4、山区补助,农村和山区公务员享受山区补助,标准=基本工资÷10,按月发放,三年一调。
5、地区差别补助,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地区差别工资。
除养老、医疗补助按现行政策执行外,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一切现行补助全部废止。
(五)新参加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确定方法:
高中、技校、中专以办事员确定,大专以科员确定,本科以副科级确定,硕士以正科级确定。
(六)退休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
退休生活费=退休前工资×80%。三年一调。
三、不同地区津贴情况
新疆公务员根据工资类别分了六类地区,在全区99个县市区内,有76个进入了三类、四类、五类和六类地区,基本解决了艰苦边远地区类别低和不平衡的矛盾。
其中六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99元,调整后为1000元;五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86元,调整后为680元;四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239元,调整后为400元;三类地区现行人均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为128元,调整后为230元。
一类地区:乌鲁木齐市、石河子市;
二类地区:乌鲁木齐县、达板城区、昌吉市、阜康市、米泉市、呼图壁县、玛纳斯县、克拉玛依市、吐鲁番市、五家渠、奎屯、乌苏、沙湾;
三类地区:温宿县、拜城县、库车县、新和县、沙雅县、阿瓦提、托克逊县、鄯善县、哈密市、博乐市、精河县、奇台县、吉木萨尔县、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县、霍城县、巩留县、新源县、塔城市、额敏县、库尔勒市、轮台县、焉耆县、和硕县、博湖县、尉犁
四类地区:图木舒克市、喀什市、疏附县、疏勒县、英吉沙县、莎车县、泽普县、巴楚县、伽师县、岳普湖县、麦盖提县、柯坪县、乌什县、和田市(含和田县)、墨玉县、洛浦县、阿图什市、温泉县、木垒县、和静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托里县、裕民县、和布克赛尔县、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巴河县、吉木乃县
五类地区:叶城县、皮山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巴里坤县、伊吾县、阿克陶县、阿合奇县、乌恰县、若羌县、且末县、昭苏县、青河县。
六类地区:塔什库尔干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