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根据《2020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152名)》
雇员制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年收入不低于48600元(含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下同),经考核合格,另有每年6000元绩效奖金。
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年收入不低于44796元,经考核合格,另有每年5750元绩效奖金。
沙洋人民法院年收入不低于41425元,经考核合格,另有每年5250元绩效奖金。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