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荆州市法院雇员制书记员工资待遇
根据《2020年湖北荆州市法院系统招聘雇员制书记员公告(197人)》
雇员制书记员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权利,聘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荆州中院、荆州区法院、沙市区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3179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其他法院综合工资不低于2854元/月(含社保和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
工作满一年的,经考核合格可发放一次性绩效奖金,奖金标准为:荆州中院、荆州区法院、沙市区法院5000元/年,其他法院4500元/年。
若后期薪酬标准调整,统一按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