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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河北保定市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0河北保定市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条件有哪些?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7-29

2020河北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条件有哪些?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2020年保定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信息表》,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含雄安新区和定州市);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至2002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六)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