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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海省人民法院书记员聘用人员如何确定?

2020青海省人民法院书记员聘用人员如何确定?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9-07

2020青海省人民法院书记员聘用人员如何确定?

(一)总成绩并列的处理。在笔试、速记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具有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人员优先。以上条件全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考察、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体检环节需要递补的,按该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