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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天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内容

2020天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内容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9-25

2020天津市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笔试内容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65%,《打字技能测试》占35%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

《打字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形式为看打)。

考核考生保证正确率(95%及以上)的情况下,正确打字的数量(满分标准:10分钟内正确打字1000字及以上)。

本项测试正确率不足95%的考生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试机提供搜狗拼音、QQ拼音、搜狗五笔、万能五笔、微软全拼等输入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0月26日至28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可于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开放打印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1月2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