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各招聘检察院所属市(分)检察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聘检察院所属市(分)检察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常用公文写作能力等,不指定参考用书。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设置合格线,合格线为本招聘单位本岗位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笔试成绩,达不到报考岗位合格线的人员不能进入后续环节。
3.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材料信息不齐全、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 速录技能测试。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人员,通过资格复审后,需参加速录技能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每分钟80字的,取消面试资格。招聘单位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预装有极品五笔、极点五笔、万能五笔、搜狐五笔、王码五笔、搜狗拼音、百度拼音、QQ拼音、谷歌拼音、紫光拼音、讯飞拼音、双文速录输入法,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
5.面试。笔试和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时间、地点详见各招聘检察院所属市(分)检察院网站通知。
6.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