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省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30名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2002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和岗位技能;
(六)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七)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六)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八)涉毒吸毒人员;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