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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书记员岗位职责

2021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书记员岗位职责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3-11

2021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招书记员岗位职责

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2、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3、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4、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