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商洛法院招聘书记员考试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各法院招聘计划数的2倍确定,未达到2倍的,按照通过测试考试的人数确定。资格审查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法院负责报考本院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的资格审查。
2.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准考证》、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非商洛市户籍的,提供经常居住地证明文件)、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材料。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系商洛市两级法院临聘在职人员的,另需提供法院工作证明。报考人员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3.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成绩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只递补1次。招聘法院在资格审查期间确认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布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