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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大家一听名字就敬而远之,但在书记员的考试中这又是绕不过去的一座大山,尤其是行政诉讼的管辖,大家的直观感受就是巴山楚水凄凉地,知识学了又忘记。在考前我们再次对行政诉讼的管辖进行一次复习,毕竟临阵磨枪,不快也光。
一、考点总结
(一)考情点拨
关于行政诉讼管辖的学习需要大家把握三个要点:一是管辖的概念;二是管辖的分类及其适用情况,尤其要注意什么情况下适用什么管辖;三是要注意当多种管辖同时出现时应该如何适用,即怎么做题正确率最高。
(二)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
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人民法院或者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根据中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管辖可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包括指定管辖、案件的移送和管辖权的转移。在我们陕西书记员考试中,重点在法定管辖的部分,故接下来我们重点了解法定管辖。
(三)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
1.级别管辖
划分行政案件由哪级法院管辖,一般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大小,案件的重大、复杂、疑难的程度和被告单位的行政级别等因素决定的。目前我国的级别管辖分为四个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了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然,迄今为止,最高人民法院尚未管辖过第一审行政案件。
其中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是需要重点掌握的,也是考试的重点。在做题时只要发现在“民告官”的题目中,如果官是国务院各部门,县级以上人民地方人民政府,海关或涉外涉港澳台以及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案件,大家要有敏感度,明确是在考察级别管辖。在做题时,确定级别管辖中一般使用排除法,高院和最高院考查较少,排除了中院之外即归基层法院管辖,具体可参考下图:
2.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确定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同级人民法院中,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与特殊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地域管辖采取了“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需要明确被告所在地,原告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官在哪里,哪里的法院就进行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①限制人身自由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不服的,如:对强制隔离不服,原告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由哪一人民法院管辖,取决于原告向何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是别忘了,这里的原告必须是“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只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才可以享受原被告所在地法院均具有管辖权的待遇;原告所在地具体指原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
②不动产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土地及其附着物,如房屋、林木等。涉及到不动产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通俗来讲,房子在哪里,哪里的法院进行管辖。
③经复议案件的特殊地域管辖
为了方便原告起诉,经复议的案件,原告既可以向原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在复议维持的时候,涉及了级别管辖的问题,就需要明确“就低不就高”原则。例如:龙哥因违停被县公安开罚单,不服向县政府复议,县政府维持复议决定,这种情况提起诉讼的时候将其列为共同被告。虽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为被告出现了,但是管辖依旧是基层人民法院。
以上便是行政诉讼的管辖问题,在这里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之前,一定先要确定案件的被告,被告确认之后先级别后地域,最后再看是否有特殊情形。
二、实战演练
【试题练习】(多选)1.龙城市西决区居民白某在该市东霓区开了一家造纸厂。该厂因排污未达法定标准,被东霓区环保局查实后,罚款5万元人民币。白某不服,向位于该南音区的龙城市环保局提起了行政复议。龙城市环保局经复议后认为,原处理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罚款数额偏低,遂作出了对白某造纸厂处以10万元罚款的决定。白某如对处理结果不服,可向哪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西决区人民法院
B.东霓区人民法院
C南音区人民法院
D.龙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公答案】BC。解析: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因此一般案件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本案没有特殊情形,着重考查地域管辖。据《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经过复议,白某不服,既可以由原处罚机关所在地东霓区人民法院管辖,也可找复议机关所在地南音区人民法院管辖。故本题答案为BC。
【考点点拨】行政诉讼的管辖这部分在陕西书记员的考试中一般会以案例题和多选题的形式出现,大家在明确知识点之后,通过经典例题的解读,明确方法技巧,哪怕考试多次出现也是旧瓶装新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