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并能够在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网站(www.chsi.com.cn)进行查验和认证(具体学历条件详见职位表);
4.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至2004年9月30日间出生),2018年9月30日以前进入我省各级法院担任书记员,且至今仍在书记员岗位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备一定的计算机速录技能;
6.报考人员须为江西户籍或生源(研究生或“985”高校毕业的考生不限);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条件中取得学历和户籍的时间应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学生(不得以在读学历或之前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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