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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镇江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通知

2021年江苏镇江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录考试通知

根据江苏法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将组织招录考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1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为:

报到时间:7:20

笔试时间:8:30-10:00

机试时间:10:30-11:00(第一批次)

11:10-11:40(第二批次)

二、地点

镇江信息中等专业学校。地址:镇江市润州区朱方路600号,润州交警大队右侧,乘坐5路、22路、23路、73路公交到信息中专站下。

三、参加对象

报考京口法院、丹徒法院、经济开发区法院、句容法院,且通过技能筛选的应聘人员(以招录法院通知为准),考务安排将现场张贴于考点处。

四、携带物品

1、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

2、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必备用品;

3、除亚伟、飞耀输入法可自备工具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携带个人键盘。

五、疫情防控要求

1、通过技能筛选的应聘人员应继续关注“苏康码”和“防疫行程卡”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苏康码”、“防疫行程卡”如转为“红码”或“黄码”,应立即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联系电话:(0511)85319224。

2、通过技能筛选的应聘人员应每日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健康申报,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3、考试当天,需现场验证“苏康码”、健康申报记录和“防疫行程卡”。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应提供本人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提供证明者,视为审查不合格。审查合格的,方具备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新增病例动态变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可在国务院网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询),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5、应聘人员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

6、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各环节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现场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

7、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知,承诺已知悉通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6月2日8时至6月5日8时登录江苏法院书记员招聘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应聘人员于2021年6月5日(星期六)上午7:20前,到考点报到,佩戴口罩,自觉保持1米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9:00后禁止入场;

3、应聘人员到达考点后,主动出示“苏康码”、健康申报记录和“防疫行程卡”,提交填写好的“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见附件),并接受体温检测,符合防疫要求后按工作人员指引,有序进入候考区;

4、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区后,顺序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接受资格审核,并将个人手机关闭装入信封(写上个人姓名及准考证号)后,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5、应聘人员必须对号入座,将身份证及准考证放置在座位左上角备查;在电脑桌面新建纯文本文档,按╳╳╳_******************.txt命名,下划线前是姓名,不留空格,下划线后是身份证号;文件必须是txt纯文本格式。音频文件播放过程中,如因机器故障影响正常考试、并经现场确认可补考外,其他因个人操作等原因影响考试的,一律不安排补考;

6、因疫情防控需要,镇江信息中等专业学校禁止外来车辆进入校园,建议当天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7、技能筛选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错失聘用机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8、考试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经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1年5月28日

原标题:关于组织2021年书记员招录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zjzy.gov.cn/swgk/gzgg/2021/0528/24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