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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0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进行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综合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能力测试》依然相同的排名并列。排名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排名相同的一并进入;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人员须在指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缴费并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报名费为45元/人。
资格复审时间:2019年12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D区环岛。
资格复审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2019年下半年天津市人民法院系统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与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学历认证材料(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其他学历认证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招聘计划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
(1)要求具有速录证的需提供本人速录证原件及复印件;
(2)要求具有相应年限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本人参保明细或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实际用工单位出具的加盖用工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原件一份(模板见附件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日期截止至2019年12月2日。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按照招考单位要求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仅供参考。具体安排在笔试后关注报名网站统一通知,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缴费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至2020年1月2日16:00
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6日9:00起开放面试准考证打印功能
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1月12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相关信息。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