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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2020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9-22

2020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已开通,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

>>>>>2020江苏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一、考试

1、考试拟定于2020年9月上中旬进行,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各招录法院所属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考试前,各招录法院需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试分为专业理论考试、书记员技能考试和面试,分别占总分的40%、30%、30%。

3、专业理论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书记员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速录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速录考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10分钟,语速为120字/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4、笔试和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由各招录法院组织面试。

5、面试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速录技能等级证书等,时间、地点详见各招录法院网站通知。

二、体检和考察

1、各招录法院根据考试以及面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各招录法院进行考察。

三、公示与录用

1、各招聘法院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各招聘法院官方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2、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法院分别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