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宁夏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招聘书记员笔试于9月25日举行,笔试成绩分别在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公布,中公警法考试网为各位考生整理了笔试成绩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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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结束后,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人民检察院根据笔试情况分别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笔试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一)面试前复审。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人民检察院分别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及“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
(三)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参加面试人员。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一)面试分别由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宁夏人民检察院统
筹组织,招聘用人单位具体实施。各面试实施单位提前三天发布面试公告,通知考生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二)面试的方式由各面试实施单位根据实际和岗位的需要,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评考生与岗位相适应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变、情绪控制、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
(三)面试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9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技能测试
(一)各招聘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试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可采取听打、看打、模拟庭审记录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打字记录速度和准确率。
(二)技能测试满分为150分,最低分数控制线为90分。技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