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聘用制辅警体能测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1.测试时间: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9:00;
2.测试地点:齐齐哈尔市鹤城体育场(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劳卫路1号)。
二、参加人员范围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拟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中的聘用制辅警岗位人员。
三、测试内容
体能测试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测试内容包括:10米*4折返跑、男1000米跑、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试全部达标者为合格。
四、测试要求
1.考生务于2021年10月26日(星期二)上午 9:00在鹤城体育场北门集合,未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考生须携带居民身份证、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测试;
3.考生严禁穿硬底皮鞋进入体能测试场地,须着软底鞋(如胶鞋、运动鞋、旅游鞋等);
4.考生在测试现场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配合监督和检查;对出现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的,将取消测试及聘用资格;
5.体能测试期间实行封闭管理,严禁家属陪同;测试结束后,考生应及时离场,不准在测试现场或附近逗留。
五、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须出示“龙江健康码(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色)”,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体能测试场地;
2.考生非测试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排队等候过程中应保持合理间距,主动避免人员聚集;
3.外地考生抵达齐齐哈尔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生存在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等可能涉及疫情防控有关问题的身体状况,应事前主动报备并按要求做好防疫工作;此类考生应自行准备就医诊断或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备查;
4.对不履行考生健康承诺、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居史和接触史以及在现场资格审核工作中拒不配合履行疫情防控义务的考生,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0月25日
附件:考生健康承诺书
原标题: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体能测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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