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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西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4人公告

2025广西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招聘14人公告

南宁检察 | 2025-10-29

根据工作需要,南宁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0月29日至2007年10月29日期间出生);

5. 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 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 因违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 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

6. 现为广西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的;

7. 因其它原因不宜在检察机关工作的。

各职位具体报考条件详见《南宁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及户籍、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10月2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详见《南宁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8:00至11月4日18:00。

报考人员按照要求填写《南宁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与本人一寸电子照片、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其它相关技能证书等材料,扫描或拍照后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格式文件,按“报考单位+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姓名”的格式命名,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报考单位指定电子邮箱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用人单位对报考本单位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通过本人报名的电子邮箱或电话了解资格审查结果。各用人单位须在报考人员报名之日起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

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考核内容为政治理论、检察工作基本知识、法律常识、常用公文写作等,不指定参考书。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权重计入总成绩。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11月16日(星期天)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安排在南宁市,具体事项请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

3.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8:00至11月14日18:00,地点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报考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至公示拟录用阶段。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11月23日后登录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四)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复审。根据同一职位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参加笔试人数面试;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前,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对进入面试入围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考生接到通知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在读学历层次证明及其它涉及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等原件,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资格审查。如有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者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提供的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实施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按60%权重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间为2025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面试地点安排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具体事项将于2025年12月3日前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检察”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五)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统一组织体检,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考察由南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实绩、岗位匹配度、沟通协调、人际交往能力、廉洁自律情况等。考察时,考生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情况证明。

(七)公示

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信访举报,经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因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发现问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者个人自愿放弃等出现缺额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可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各用人单位组织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为已参加工作人员的,需按用人单位要求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的,取消聘用。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无法及时处理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薪酬标准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水平,参照当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核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保留至下一次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统一招聘之前。期间,南宁市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有空缺需补充的,经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从通过面试但未被聘用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补聘。

(二)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招聘期间,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过程中相关事项的通知,将通过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南宁检察”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相关附件下载

附件1:南宁市检察机关2025年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南宁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登记表.wp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原标题:南宁市检察机关2025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jM5NDY5NzUwOQ==&mid=2651632725&idx=1&sn=dfca9b8e7fe00bfed288e5aaf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