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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永州市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403人公告

2019湖南永州市法院系统招聘书记员403人公告

永州法院网 | 2019-05-25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单位,以实际参考人数确定资格审查人数。笔试、技能考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若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2、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的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在永州市、县(区)两级法院网和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资格审查由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11个基层法院政工部门对各自报考的考生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时须由本人携带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表(网上打印)、毕业证(全日制高校2019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在本职位未入围考生中按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资格审查。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人员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将在永州市县(区)两级法院网和永州人事考试网上发布。

3、面试内容和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将在3日内公布总成绩。

4、当出现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放弃面试资格的情况,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考试成绩×20%+面试成绩×40%。笔试、技能考试、面试、综合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排名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进入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将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及各县区人民法院网予以公布。

(二)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结果公布3日内(含当日)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凡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四)体检结束后,由录用法院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出现考察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