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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公告

2019贵州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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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剑河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日采取现场方式报名,考生携带好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贵州法院招聘信息。


因审判、执行工作需要,剑河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为做好本次聘用制书记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办法,招聘审判辅助人员。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及人数:审判、执行岗位书记员7名。

岗位职责:一是负责庭前准备工作(包括签收当事人提交的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核实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布法庭纪律等等);二是负责案件记录(包括庭审记录、调解记录、执行记录、执行和解记录、调查、询问、讯问记录等);三是负责保管案件卷宗材料、负责扫描、装订、归档案件材料、卷宗等工作;四是完成院党组、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户籍或生源地仅限剑河县。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2、文化程度为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应往届毕业生,不限专业;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20日之后至1999得6月20日之前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

4、具有良好品行,语言表达、综合归纳、判断能力强,熟练掌握记录、速录技能;

5、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制书记员。

2、聘用制书记员月工资3000元(含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部分)。

3、聘用制书记员按规定享受出差补贴、加班补贴、工伤保险等待遇;享有健康体检、请休假等权利;由用人单位统一发放工作制服、办公办案设备等。

四、信息发布

通过剑河县人民政府网()、剑河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剑河县人民法院公告栏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方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对象、录取公告等等。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日(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剑河县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

3、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者须提供学历证书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户口册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3张;

(4)在职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5)考生根据要求填写《剑河县人民法院2019年公开招聘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一份;

(6)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交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加分事项各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

(1)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核准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签署同意报名意见,并加盖所报考单位公章。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免交报名费。

六、考试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9年7月8—9日

地点:剑河县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1.时事政治与法律知识考试100分(所占分值30%)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16日上午9:00—10:3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2.庭审记录测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0%)

(1)考试时间:2019年7月19日上午9:00—11:50;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3)要求:庭审记录测试时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并备足电源,提前安装Word或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测试结束后由法院工作人员现场打印纸质笔录,由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法院工作人员评分。

3.面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30%)

(1)面试工作由剑河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生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和庭审记录测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根据两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洞察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判断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3)进入面试考生于2019年7月26日上午9:00到剑河县人民法院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30面试开始。面试地点:县法院四楼党组会议室。

(4)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以上各个环节的考试,均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未持证不得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