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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1人公告

2019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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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体制改革人员分类管理工作的需要,结合相关政策规定,天津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聘用制书记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招录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各级检察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全市检察院系统共计划招录101名聘用制书记员,各招考单位招聘数量及具体资格条件见附件1《2019年天津市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三、聘用制书记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12日以前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12月12日以前取得学历,详细要求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7、其他条件要求:

各招考单位招聘职位具体招录条件设置见附件1。

四、招聘信息发布

自2019年12月5日起在北方人力资源网、北方人力微招聘、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发布招聘信息,不少于7天。

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

北方人力微招聘公众号:微信搜索bfrlzp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网网址: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和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2日9:00至12月20日16:00

考生在报名后将进入资格初审环节,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且在报名时只能选择所有岗位报名代码中的一个报考。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笔试报名费每人90元。

六、考试内容和形式

(一)笔试

本次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能力测试》占65%,《打字技能测试》占35%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1位。

《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常识判断、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判断推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资料分析能力等知识;

《打字技能测试》主要考察打字速率及正确率(形式为看打)。考核考生保证正确率(95%及以上)的情况下,正确打字的数量(满分标准:10分钟内正确打字1000字及以上)。本项测试正确率不足95%的考生将不得进入后续环节。考试机提供搜狗拼音、QQ拼音、搜狗五笔、万能五笔、微软全拼等输入法。

笔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01月04日至05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下载。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30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报考人员应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部科目笔试,任一科目缺考考生将被视为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按照零分计算,且不得进入后续资格复审等环节。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2020年01月08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下一环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