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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昭通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5人公告

2019年云南昭通市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45人公告

(二)岗位技能测试

1.按照笔试成绩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岗位技能测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进行岗位技能测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岗位技能测试以计算机考试方式进行,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4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60%)。

(三)面试

1.按照岗位技能测试成绩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四)体检

体检由各招录法院组织,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法院自行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和聘用

由市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签订劳动合同;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七)待遇和保障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报考单位报到,签订合同。聘用制书记员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八)其他事宜

1.笔试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由各招录法院组织实施。对笔试、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其他具体事宜,在微信公众号、电话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告。

微信公众号: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及各县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2.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4.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市纪委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

5.本公告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附件:1、《昭通市法院系统2019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

2、《昭通市法院系统2019年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

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