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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云浮市中级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3人公告

2020广东云浮市中级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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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云浮市中级法院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3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1月20日至2月6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可到指定网址进行报名。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获取更多广东法院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书记员)共1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凡报名人员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所报考岗位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年龄须满18周岁以上,一般应在28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结束日);在我市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落实前,即2017年4月以前在我市法院系统工作的临聘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截止到报名结束日)。

(二)岗位条件

报名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岗位条件,即:

1.报考法官助理(书记员)岗位的,需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限法学类(专业代码B0301、C0301、C0302)专业。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熟练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技能,电脑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

2.应届毕业生须承诺“在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满前获得相应毕业证,如试用期满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合同”,方可参加报名、考试。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2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曾受刑事处罚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1.按照省、市有关司法改革配套政策落实,并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按有关规定晋升工资(法官助理薪资水平适当高于书记员)。

2.其他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单位缴纳部分,按不低于省统一缴费标准执行。

3.试用期2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至取得毕业证之日起次月转正,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 云浮市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聘用与管理暂行办法》、《云浮市中级人民法院非编人员管理办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