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经苍南县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执行事务及其他综合类事务。
二、招录人数
本次共招聘司法雇员5名。报名人数不足招录人数2倍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开考比例不得等于或低于1: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苍南县户籍(以2020年6月30日前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四) 年龄18周岁至28周岁(1992年6月30日至2002年6月29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薪资待遇
司法雇员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年薪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6月29日—6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法院南门中层干部值班室(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苍南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7月1日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苍南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好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