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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59人)

2020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辅助人员招聘公告(59人)

中国沈阳人才网 | 2020-06-29

四、招聘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审判辅助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对招考岗位的学历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与招聘项目组联系。

招聘流程执行地点设在沈阳市,根据沈阳市疫情防疫有关要求,视情况安排组织。报考人员须调取近15天行程记录,去过(或途经)重点地区的人员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确保考试防疫安全。

(一)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官方网站查阅: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招聘简章。

(二)线上报名

本次招聘请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报名采用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所有审判辅助岗位实行定向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2020年7月5日

报名邮箱:

报考人员须以邮件附件(附件不超过5MB)的形式将以下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标题为:姓名+报名岗位(如因报名格式与要求不符,导致未通过初审,后果自负。),所需报名资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电子版《报名表》;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图片格式JPG);

3、《疫情防控承诺书》(A4纸打印须本人签名)扫描件或照片;

4、报考人员近15天行程记录照片(登陆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在“防疫行程卡”中的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5、去过(或途经)重点地区的人员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报告扫描件或照片;

6、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电子版(1张A4纸上排版)。

待项目组工作人员初审后,会以电话、短信和邮件的形式通知报考人员,并与报考人员预约现场资料审验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三)现场资料审验

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预约的时间,携带以下报名资料至资料审验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验。所须提交报名资料如下(复印件和打印件按A4纸张规格准备):

1.填写完整的《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确保验证码清晰,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期内);

5.国(境)外高校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打印件;

6.参加工作以来的工作相关经历证明资料(劳动合同或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本人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片1张;

8.相关法律专业知识学习证明或法律工作证明。

以上所须资料准备不全者,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提交报名资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料审验为不合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料审验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料审验通过者,进入招聘程序下一环节。

(四)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

对于报名庭审速录员岗位的符合报名条件和要求的报考人员,统一进行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的时间和地点,招聘项目组将以公示、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围报考人员。

入围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

2.考试形式及内容

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即:播放一段录音,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

3.考试成绩公示

庭审速录员文字录入技能考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根据入围笔试筛选比例(不低于1:2比例),择优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在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布入围笔试人员名单。统一进行笔试。

(五)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

进入笔试环节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时间及地点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招聘项目组将以公示、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围笔试人员。入围笔试人员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3.笔试考试科目

笔试考试试卷采用行政能力测试题型和专业类题型(公文写作、计算机、法律),采用涂卡作答的笔试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时长120分钟。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根据入围笔试筛选比例(不低于1:1.5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在中国沈阳人才网官方网站()和华厦外包服务(辽宁)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5.笔试纪律要求

招聘项目组将按照沈阳市疫情防控总体要求以及公共场所的管控规定,组织现场笔试,报考人员不符合疫情管控要求的,将不得进入笔试现场。

参加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对面试人员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