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海南省法院系统决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5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2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被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三、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聘职位、招聘名额、报考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度海南省法院系统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下载查阅。对职位表中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与各招聘法院联系(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3日9:00至2020年7月17日16: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填写、提交报考申请,并同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有户籍限制岗位需上传户口本本人页照片。已在所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需上传报考法院出具的工作证明。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
图片上传要求:以上材料都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20-200KB。
2.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考公告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各招聘法院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2020年7月17日11:3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系统2020年7月17日11:30后不再接受考生注册报名,2020年7月17日16:00准时关闭。
4.开考比例。招聘职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方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职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天涯法律网公布。
四、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计算机上机考试形式进行,内容为书记员技能测试。通过计算机中文速录和文字纠错考试,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书记员最基本的业务技能。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常用输入软件。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对已在报考法院工作满1年及以上的非全省统一招聘的人员(含通过各法院自聘、劳务派遣、政府雇员等形式进入法院工作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结束后,由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涯法律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