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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贵州遵义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8人)

2020贵州遵义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8人)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8名。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20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为人诚实、品行端正,热爱检察辅助工作;

(六)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能准确、迅速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未经原用人单位同意,自行离职的;

8.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技能测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0办公室)。考生如实填写《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报名表》(见附件),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委托他人报名的,视同考生本人报名。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表纸质版原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白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电子版按姓名+身份证号码的方式命名)。

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4.资格初审: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发现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初审合格的发放技能测试准考证,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准考证。未按规定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委托他人领取准考证的,还须提供本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测试

技能测试为计算机录入等技能测试,内容为中文录入。技能测试录入速度低于65字/分钟、录入准确率低于90%的为不合格。

(三)面试

面试考生名单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根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环节考生比例不足1:3的,技能测试合格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考察

进入考察环节人选按总成绩从高到低1:1.5比例确定(末位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者具备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招聘单位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前,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造成招聘职位人数不足的,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2.经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务合同,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招聘单位工作。

四、工资待遇

试用期按照余庆县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公安机关辅警标准执行。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余庆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监督电话:(余庆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六、其他事项

1.考生需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本次招聘各环节的公告、通知事项均在余庆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公示公告”栏或“余庆检察”官方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因未及时阅读公布信息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考生应确保预留报名表内的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情况因考生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余庆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余庆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7月15日

原标题:余庆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书记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zyuqing.jcy.gov.cn/jwgk/gsgg/202007/t20200716_287731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