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及我市有关部门同意,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嵊州市人民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9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7月25日至2002年7月28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需在报名前取得学历证书。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配偶、父母在本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的不宜报考;
(五)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嵊州市人民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7月28日,截至7月28日下午17:00(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2、报名地点:网络报名,报名邮箱: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二),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经验证明(仅岗位2需要)照片等报名资料,报名表和报名资料统一编辑在同一word文档并以考生姓名作为文档名,报名文档通过邮件方式(建议报名人员用qq邮箱发送邮件)向指定的报名邮箱()网络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会于2020年7月29日前短信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请及时于2020年7月30日下午17:00前电话咨询。
4、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绍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插入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
(2)身份证照片;
(3)户口簿照片;
(4)毕业证书照片;
(5)原工作单位工作经历证明照片(仅岗位2需要)。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照片、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照片。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