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熟悉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
序号 | 单位 | 招聘人数 | 职位要求 |
1 | 承德市检察院(含安定里院) | 24 | 现在所招聘检察院工作的临时聘用人员 |
2 | 双桥区检察院 | 11 | |
3 | 双滦区检察院 | 13 | |
4 | 营子区检察院 | 1 | |
5 | 围场县检察院 | 18 | |
6 | 丰宁县检察院 | 3 | |
7 | 隆化县检察院 | 17 | |
8 | 承德县检察院 | 6 | |
9 | 平泉市检察院 | 10 | |
10 | 滦平县检察院 | 0 | |
11 | 宽城县检察院 | 10 | |
12 | 兴隆县检察院 | 11 | |
合计 | 124 |
四、报名程序
(一)考试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4日12:00至5日16:00。报考人员登陆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按要求报名,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彩色照片,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报现工作单位的职位,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8月5日17:00前,登陆承德人事培训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审核。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8月12日20:00至14日考试前,登陆承德人事
培训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牢记考试中各阶段时间的具体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