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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嘉兴市两级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考试公告(30名)

2020浙江嘉兴市两级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考试公告(30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经有关部门同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统一组织全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二、招录人数

全市两级检察院共招录司法雇员30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三)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27日至2002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检察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上述人员中,属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具体咨询各招录检察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8月27日—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各招录检察院(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详见附件2)后前往各招录检察院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开展,报考人员需佩戴一次性防护口罩,出示健康码及检测体温。

4.资格初审:8月30日—9月1日。各招录检察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未通过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截止日期为9月1日17时。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嘉兴市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