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方案(二)
根据工作需要,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020年8月28日发布的《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方案》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现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招聘方案”。
一、招聘名额
招聘编制外劳动合同制书记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七星关区、大方县、金海湖新区户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年龄在2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92年9月21日及以前出生,1980年9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大专及以上毕业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四)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 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信息发布
招聘方案于2020年9月11日发布在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23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七星关区麻园路吴家湾路口劳动保障大楼6楼仲裁院综合科)。
3.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1)考生现场签名确认的《毕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2020年招聘书记员报名信息表》(见附件)1份;(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3张;(5)符合相应招聘及加分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6)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须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进入考试程序。凡弄虚作假经查实的,取消应试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解聘关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四)加分
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总成绩中予以加分,各项加分分值可累积计算。
(1)所学专业为法学、法律、民商法专业的,本科学历加1分,大专学历加0.5分。
(2)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A证加1.5分,B证加1分,C证加0.5分。
注意:报考人员报名时在报名信息表中未填报加分项的,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在公布机试成绩时一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