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法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协助法官从事庭前准备、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录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5名。
三、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4年9月15日至2002年9月16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待遇、管理
1、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实行合同制管理,薪酬待遇具体咨询招录法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9月14日—9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907办公室。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先致电真实、完整填写《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考生健康申报表》(见附件)后现场报名。报名请务必佩戴正规医用口罩,经工作人员测量体温、验看健康码、登记信息后方可进入。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考生健康申报表。
(二)考试及面试
考核采用考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中考试包括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考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1.考试
(1)考试分为岗位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和综合知识。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
(2)考试时间为9月19日,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在同一天进行。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9月17日—9月18日,地点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907办公室。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
2.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将考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考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将在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