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起航!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员队伍,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促进蒙自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性质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或部门负责人指导下,从事办理案件的辅助工作和检察行政事务工作。
(二)招聘名额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5人,其中男性7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聘用制书记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且能熟练运用电脑进行文字处理、表格制作等相关工作;
3、法学专业、文秘专业、行政管理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计算机技术等相关专业;
4、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10月1日);
5、同等条件下,转业军人、通过司法考试、有驾照、有计算机相关证书资格、具有一定写作能力者和爱好新媒体宣传工作者优先聘用;
6、户口所在地不限,招聘单位不提供住宿,自行在蒙自市解决住宿;
7、与原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需经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方可报考。
8、热爱检察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在校期间或者工作期间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具备与岗位需求相匹配的能力和素质。
9、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执行力强,工作踏实细心,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5、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工资待遇
1、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
2、转正后工资,3500元/月(含五险)。
四、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初审面试)时间、地点
(一)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2日起至2020年10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不上班;
2、地点: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五分照片二张到蒙自市人民检察院506办公室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