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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温州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11名)

2020浙江温州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招录司法雇员公告(11名)

平阳人才网 | 2020-11-20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检察院共同下发的《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浙江省检察机关司法雇员管理办法(试行)》,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现将2020年平阳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司法雇员主要从事人民检察院书记员工作。

二、招录人数

本次计划招录司法雇员11名(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四)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1月19日至2002年11月19日出生);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录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司法雇员的薪酬待遇根据我县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电话咨询或当面咨询。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11月23日—1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大厅(平阳县昆阳镇联华路33号)

3.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见附件)后前往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平阳县人民检察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表现等有关资料原件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须于2020年11月19日前取得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笔试及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为12月5日。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2月3日—12月4日,领取地点为平阳县人民检察院。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服从防疫有关规定管理。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2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