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遂宁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市县两级检察机关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17名,用人单位及名额详见《2021年遂宁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4.报考时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1月11日至2003年1月11日期间出生);
5.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符合《职位表》中各招聘职位设置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四、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 15日、2021年1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遂宁市人民检察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接待室(遂宁市河东新区圣泉路192号),联系电话:0825-2918523、2239118。
3.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本人携带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信息验证报告一份。报名者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遂宁市检察机关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及审查表》(附件2),提交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4.资格审查:报考者递交报名资料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理论考试占60%,面试占40%,所有折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资格审查合格者在考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理论考试分为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和速录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理论考试成绩计算公式如下:理论考试成绩=岗位能力水平测试成绩×50%+速录技能测试(计算机操作)成绩×50%+笔试加分。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A类证书的考生(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不视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在本人理论考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