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速录技能测试。两项考试均采用机考方式、同场依次进行,先进行岗位基础知识测试,后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1.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满分100分,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用电子化考试,考生需在计算机上进行作答。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80分),以及与书记员岗位相适应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等相关知识(20分)。试题为客观性试题,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考试时长60分钟。
2.速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乘以30%计入考生总成绩。
采取现场播放录音资料、考生同步计算机输入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的计算机汉字输入速度和准确率(标点符号不计入准确率)。现场将播放 1 段录音,时长为12 分钟左右,涉及时事政治和判决文书两段内容,语速分别为50 字/分钟和60字/分钟。考生登录答题系统后正式开考前将提供3分钟的设备测试时间,考生可选择输入法、调整耳机音量;正式开始考试后,将自动播放音频文件,默认使用考生选择的输入法和音量;音频文件播放结束后,提供30秒的答案整理时间。
速录技能测试使用台式电脑、标准键盘、标准耳机,严禁考生自行携带耳机、键盘、速录机,测试电脑预装搜狗全拼、QQ全拼、谷歌双拼、搜狗五笔、极品五笔,严禁考生携带U盘、光盘等外部存储设备现场自行安装输入法。
注意:录入速度在50字/分钟以上且准确率在90%以上,方为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录入速度50字/分钟且准确率90%为60分)。未达到速录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岗位基础知识、速录技能测试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机考准考证》。
4.考生参加考试要求:
考前,考生须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 2021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附件3)。体温测量记录以及身体出现异常情况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承诺书在参加考试入场检查时上交,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保留3个月备查。
考试当天,考生参加机考除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机考准考证》和《 2021年遵义市部分法院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外,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如实报告个人情况。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同时取消其相应考试资格,并按相关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处理。如有违法情况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入场检测规定
考生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贵州健康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①“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②“贵州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③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进入考点参加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④未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按照2021年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有关地区来黔人员防疫要求如下:
①28天内(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健康监测+5次核酸检测)境外来的人员、仍处于康复或隔离期的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②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人员,有健康绿码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考试。
③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须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热、咳嗽等症状已经消失且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以参加考试。
④低风险地区来黔人员,考试当天“贵州健康码”为绿码且入场体温检测正常(低于37.3℃)可直接参加考试。
若考生因上述情况或因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出院观察期或因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被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以及其它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3)考试当天,经现场医务人员评估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工作人员按要求到相应医院就诊,因此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考场前核验身份时,须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进入考场后,需要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5)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除考试相关公务车辆和工作人员车辆外,社会车辆不得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尽量选择考点附近住宿或提前乘车前往考点,要把堵车因素和入场检测时间考虑在内,按照准考证要求尽早达到考点,确保入场时间充足、秩序良好。
(6)考试结束,考生要按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扎堆,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废弃口罩应自行带走或扔到指定垃圾桶,不得随意丢弃。
(7)考生须严格遵守《关于进一步做好跨地区入黔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0〕209号)等相关要求。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5.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21年3月24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速录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按规定比例折算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后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三)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对象为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依据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 +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从高到低按各招聘法院招聘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审查人数1:3比例以内的人员(如出现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招聘计划数与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低于1:3的,由招聘法院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减招聘计划。
注意:现场资格审查地点设置在各招聘法院。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及现场资格审查地址将于2021年3月24日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因报考人员没有及时关注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3月26日9:00-12:00、14:00-17:00。
3.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提前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近三个月同底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3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报名信息表上填报项目的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4.经现场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出现的空缺,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由招聘法院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保持通讯畅通,招聘法院在规定时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5.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并在资格审查现场领取《面试准考证》。各招聘法院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应报市中院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调减招聘计划。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乘以40%计入考生总成绩。面试由各招聘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1.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面试时间:2021年3月30日(具体时间及参加面试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地点:设置在各招聘法院所在地(详细地址见《面试准考证》)。
注意:面试当日,面试人员持《面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候考,未按规定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还应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检查,因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3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满分100分。
考生各项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以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确定名次;岗位基础知识测试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之和相同的,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名次。
面试结束后,各招聘法院按规定比例折合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上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