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用工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一)劳务派遣制书记员:3名。
(二)劳务派遣制司法警察:3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属于劳务派遣用工性质,由我公司与所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派遣至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工作,具体工作岗位由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安排。
三、报名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招聘的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3.限本市户籍或在广安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
4.年龄20-35周岁(2001年5月14日以前出生,198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熟练使用计算机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35字以上。
7.服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二)招聘的司法警察应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人民法院工作,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3.限本市户籍或在广安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
4.年龄20-35周岁(2001年5月14日以前出生,1986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5.身高1.70米(含)以上,限男性。
6.高中及以上学历。
7.警校相关专业毕业、退伍军人、有武术特长或部队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8.服从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的日常管理与安全教育,自愿接受劳务派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拘留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聘用后即符合任职回避条件(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3日上班期间。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于报名期间到四川民生人力资源公司(地址:四川省广安市青莲西路176号)进行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826-2663536;
(2)网络报名:于报名期间将报名材料电子档及纸质档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ukai_fy@163.com,联系电话:0826-2883901。
3.报名需要的材料:报名者须交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一式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