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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7名)

2021年四川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7名)

绵阳人事考试网 | 2021-05-17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绵阳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绵阳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编外聘用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及名额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7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与检察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报名参加招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等书记员岗位必备的业务技能;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报考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2003年5月16日期间出生);

7.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现役军人、全日制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五、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8办公室。

4.报名应携带的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上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绵阳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

5.报名缴费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21日18:00前缴纳报名费用。缴费标准为50元/人(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执行,不含面试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6.职位调整

本次招聘的岗位能力水平测试开考比例为1:3(招聘数量与报名人员数量之比),报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绵阳市人民检察院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职位,并及时公布,请考生保持关注。报考者所报职位被取消的,所缴费用退回报考者本人。

7.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2021年5月26日至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408办公室领取准考证。考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须携带报名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并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要求,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