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辅助人员20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招聘,在考试政审体检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劳务派遣制书记员。
(二)招聘对象
1、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6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20日之间)。
2、有政法工作经历者(公、法、检、司、律所2年以上工作经历,需提供原单位证明及工资发放明细),学历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以上,年龄可放宽至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81年7月20日至2003年7月20日之间)。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热爱人民检察院工作。
2、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3、身体健康,无精神及心理疾病,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5、招录范围:沧州及所辖县市区户籍。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处分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因行为不良受过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4)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本人及父母有被纳入失信记录的;
(7)有纹身的;
(8)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9)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7月20日通过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2021年8月2日—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进行公开招聘报名工作,报考人员应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报名资格审查表(表格需登录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下载并电脑打印粘贴照片后上报,另需备用照片3张,备用照片要求考生在照片反面如实签名并用曲别针别在报名资格审查表的左上角),到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12309服务中心现场报名。领取准考证的时间随时关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管以便在面试等环节正常使用)
(三)笔试
1、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比例分别达2:1以上方可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以报名人数2:1的比例重新核定招聘计划数并继续招聘程序。
2、笔试为闭卷考试,由第三方考试机构负责。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4、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5、笔试结束后笔试结果在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公众号公示,笔试成绩按分数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