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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四川绵阳市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辅助人员公告(9人)

2021四川绵阳市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辅助人员公告(9人)

盐亭县人民政府 | 2021-09-13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盐亭县人民检察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辅助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聘用书记员8名,聘用司法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协警)1名,主要从事与检察工作有关的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责任心强;

2.年满18周岁、不超过35周岁(1986年9月3日至2003年9月2日期间出生);退役士兵可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及以后出生);

3.专科及以上学历(截止2021年9月3日前取得);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无其他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二)具体条件:

1.聘用书记员: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办公软件的操作、熟练掌握计算机速记等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2.协警:需持有C1及以上驾照并具有5年以上驾龄。其中,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工作经历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有吸毒史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曾在法院、检察院工作擅自离职的,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3.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有关待遇

聘用后办公地点在盐亭县人民检察院。试用期期间,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签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薪酬按照本院聘用辅助人员待遇标准执行,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并根据工作表现和任职年限调增待遇。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分现场报名、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现场报名: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15办公室

网络报名:690882093@qq.com

报名资料:《盐亭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聘用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需报名者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2寸彩色照片)、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在学信网可验证)。现场报名时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

2.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4日—2021年9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合的,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