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提高法院聘用队伍综合素质,更好地服务法院的审判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防城港市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数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及择优录用原则进行。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18--30周岁(1991年9月29日至2003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5、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详见《防城港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计划表》。
四、薪酬待遇
新招聘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各招录法院研究确定。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0月13日止。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资格审查
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其他获奖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提交近期蓝底免冠小2寸照片1张,填写《报名表》。上述材料及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