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全市法院共招聘聘用制书记员32名,具体岗位如下:
(一)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二)钦州市钦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三)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15名;
(四)灵山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4名;
(五)浦北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岗位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 具备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3. 年龄为18-40周岁;
4. 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学历(取得法律专业毕业证的),可以免于笔试。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 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 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
三、薪酬待遇
具体标准由各招聘法院商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1月3日18:00止。
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网上形式进行报名。请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将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以扫描件形式一并压缩打包并备注文件名(报考XX法院+姓名),发送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邮箱号为zzb2852503@126.com,由市中院政治部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并经邮箱反馈审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