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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32人)

2021年吉林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检察院招聘文职人员公告(32人)

摘 要

为进一步缓解朝阳区法院检察院案件受理压力,提升全区司法辅助力量,经朝阳区法院检察院申请,朝阳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长春市公开招聘文职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透明、平等公正”的选拔原则,统一组织,严格程序,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人员。

二、招聘计划

岗位一:法院文职人员,男性,招聘人数11人;

岗位二:法院文职人员,女性,招聘人数11人;

岗位三:检察院文职人员,男性,招聘人数5人;

岗位四:检察院文职人员,女性,招聘人数5人;

三、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具备独立工作和组织协调的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吉林省户口,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6.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专业不限。

7.无纹身。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被朝阳区各单位聘用的编制外工作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相关待遇和管理

1.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合同期为一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不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予以解聘。

2.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上岗人员每月实发工资2500元(扣除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到手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1/jl/12cccyfy/

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上午9:00至1月7日下午14:00截止,14:00准时关闭报名系统。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专业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一经注册,不能修改。

注册后,须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近6个月内蓝底免冠正面证件照、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毕业证、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jpg格式,不大于100k。个人信息填报完毕后,可点击提交,提交成功后,所填报的信息将无法更改。

网上报名时,报名系统未设置资格审查功能,因此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仔细比对个人信息与报考招聘岗位的年龄限制、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等级、所学专业以及个人照片等相关要求是否相符,错报、漏报、瞒报上述信息的,责任自负。

为避免报名时网络拥堵,考生可错时、错峰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