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过治安处罚、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4.父母或直系亲属习练法轮功或其他邪教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
8.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及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满合格后,被聘用人员与讷河市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每人月工资标准为1350元,缴纳“五险”,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8年8月15日,在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发布电子版招聘公告。同时,通过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新媒体平台“黑龙江省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讷河检察院”微博等平台推送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起止时间:2018年8月20日起至2018年8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讷河市人民检察院(讷河市环城东大街32号408室)。
4.报名咨询电话:。
5.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讷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请到讷河市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龙剑网”下载填写,网址:)。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高中及以上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的其他相关材料;
(4)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报名者需携带上述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6.资格审核:由讷河市人民检察院相关人员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需签订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四)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携带身份证到讷河市人民检察院408室领取准考证,过期未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考试
1.本次招聘考试工作由讷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满分为100分。
3.计算机速录技能考试。进行计算机中文录入考试,考试时间为3分钟,每分钟正确录入字数60个且正确率达85%的为合格(60分),每多正确录入1个字加0.35分,满分为100分。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六)体检
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