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阿城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条件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辅警3名。
具体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聘用制书记员、辅警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8日至2004年2月27日间出生);
(三)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四)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限阿城区行政区划内户籍;
(六)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辅警需体能测试合格;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二)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三)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五)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六)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七)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八)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阿城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者在阿城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九)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辅警条件及情形的。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人员通过“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网”、“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下载《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后发送至acfyzzb@126.com,完成报名。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2日8时至2022年3月7日17时。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形成参加笔试考生名单,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网”、“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四)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及相关技能测试。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加试打字技能测试,辅警加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具体要求: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试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和文字综合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
(二)资格复审。按照每个职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加试、面试资格,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三)打字技能测试。
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打字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语速一般为150-160字/分钟。原则上聘用制书记员考生打字录入平均正确率低于70字/分钟的,取消面试资格。若打字测试通过人数不足招聘岗位人数的3倍,可视情况按打字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具体测试项目及标准如下:
项目 | 男子 | 女子 |
10米*4往返跑 | ≤14″ | ≤16″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30厘米 |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测试须一次性完成,出现任何情况均不予补测),取消面试资格。体能测试结束后,可视情况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面试。
笔试和相关测试结束后,根据测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分50%。
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网”、“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一)阿城区人民法院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阿城区人民法院进行考察。考察阶段需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任职回避、个人征信、个人失信等情况;
(三)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职位可按照该职位考生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在“哈尔滨市阿城区法院网”、“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平台”公示5天,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及所学专业、监督电话等;
(二)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与拟招聘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书记员、辅警;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续签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