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书记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书记员3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应聘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当日),大专及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
(二)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或者因公牺牲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的,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2.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5.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因民事、经济等纠纷诉讼尚未解决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因违法犯罪正在接受侦查、起诉、审判而未结案的,以及司法部门正在调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
9.与本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配偶、父母、子女在本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11.其他不宜从事检察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程序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所需资料
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驾驶证或其它专业技术资质证书的一并提供),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及纸质版2张)等相关手续报名。具有优先条件者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22年3月23日至2022年3月25日,在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嘉兴路258号)政治部(404室)报名,并现场如实填写《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详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https://www.szq.ls-jcy.gov.cn/szq/show-32624.html)。
(三)资格审查
市中区人民检察院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类证件及所填写的相关情况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及手续和不如实填写相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本院工作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