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具体岗位及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人员。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品行,具备从事检察辅助人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没有精神病史;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或本科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年龄在18-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考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3.涉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以及其他不宜担任招聘岗位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材料。采取直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原则上由本人现场提交材料,有特殊情况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需另外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
(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人员须预先登陆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gdlianshan.jcy.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双面打印(手写签名);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与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人大一寸彩色证件照1张(需与报名表一致)。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4月13日至2022年4月20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报名地点。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6楼604室。
4.准考证领取。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5.报名及资格审查要求。
报名人员需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的报告,配合安保人员做好防疫措施,体温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报名。
报考人员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和职位要求,诚信报名,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