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和工作需要,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 5 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6.具有应当实行任职回避等相关情形的;
7.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 年4月20日上午9:00 至4月22 日下午5:00。
2. 报名方式:下载《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 记 员 报 名 表 》( 附 件 ) 填 写 后 发 送 至 指 定 邮 箱(916392210@qq.com)。
3. 应聘人员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信息不可修改,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错误或不完整填写报名表的,后果及责任由本人自负。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上午 9:30 至下午 5:00 到重庆璧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6 楼审委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且无异常情况,如 14 天内离渝,还需提供 48 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资格审查时还需携带《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报名表》1 份(A4 纸双面打印,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1 寸近期免冠登记照 2 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参加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