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审判辅助人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确保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队伍稳定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定规定》(粤政发〔2015〕10号)《关于做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配备管理的通知》(粤政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过渡、招聘和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高法〔2020〕109号)等规定,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1名
(三)岗位职责:
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担任案件审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招聘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遵守法律和从业纪律,清正廉洁,恪守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C0301、C0302)、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
6.计算机每分钟录入中文正确字数不少于50字;
7.报考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94年6月2日之后出生);
8.具备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开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担任案件整理过程中的记录、复印、校对和送达以及案件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工作以及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审判辅助性工作;
9.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注:应届毕业生须于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学历的毕业证书。各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二)不予聘用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6.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或近2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机关雇员公开招聘中违约、不守承诺的人员;
7.其他不宜担任审判辅助人员情形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在报名时间段内,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zqfyzp2022/),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进行注册并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6月6日9:00--6月10日 16:0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按照提示的方法进行报名,并上传以下资料:
(1)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要求:jpg格式,红、蓝、白底色,10kb到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资料(格式要求:jpg格式,10kb到100kb)。
2.系统初步审核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
3.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6月16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考试
招聘主要采取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仅要求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机测只作为水平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一)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1.仅要求报考书记员岗位的考生参加。
2.考试时间:2022年6月19日上午。
3.考试地点:肇庆市技师学院(大冲校区)。
4.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笔试。
(二)笔试
1.考试时间:2022年6月19日下午。
2.考试地点:肇庆市技师学院(大冲校区)。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常识、行政能力)及写作等内容,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考生凭有效准考证和身份证等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三)面试资格审核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进入资格审核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可同时参加资格审核。
2.参加资格审核的面试对象名单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对象须按照我院规定的时间、方式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我院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有关工作严格按照结构化面试有关规定执行,由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
3.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4.如有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放弃面试并提前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以上告知的,可以在同一岗位按照相关规定递补其他考生。
(五)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符合本公告中所述的优先聘用情形者优先入围;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并不存在优先情形,或均存在优先情形,则考生笔试成绩更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考生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负担。
(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我院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