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聘岗位及名额
2、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至2004年7月间出生);
3.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如具有速录专业背景或速录证书的,学历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各岗位专业不限;
5.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岗位需掌握熟练的速录技能和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报考辅警岗位需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及达到相应的体能测试标准;报考文员岗位需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统招、全日制在校学生;
7.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8.聘用制书记员的父母、配偶担任市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或在市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
9.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的;
10.有其他不适宜担任相关岗位情形的。
4、报 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时至2022年7月8日17时。
2.报名方式:网上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扫描下文腾讯文档小程序二维码,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蓝底照片。信息提交,完成报名。考生可在截止日期前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未上传照片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长按识别小程序码报名
3.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4.填报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2)填写学习和工作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专科及以上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院校、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之日前的工作简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不予审核通过;
(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等处理。
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5比例的,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考 试
1.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由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及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分的50%。
3.专业技能测试。
(1)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加试打字技能测试,作为进入笔试的资格条件。打字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需要使用专业速录工具的请自备),测试的形式为听打,播放一段录音,时长为5分钟。正确率达不到70字/分钟的,视为打字技能测试不合格,取消笔试资格。